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经销甲方 德优特门窗系统 产品等事宜,双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共同信守。
 
第一条  经销产品内容说明
详见《2019年德优特门窗价格手册》合同附件:
(包括产品系列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位、价格、供货周期等)。
第二条   经销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为 德优特”门窗系列产品                         地区经销商。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3.1甲方作为 德优特” 商标的所有者及 德优特” 门窗的制造企业,有权授予乙方为地区经销商;协议期满后甲方收回“德优特”商标的使用权。
3.2甲方每年给乙方三次申请 小区样品间 机会,申请通过后参与小区样品间的货款打  九折 (仅限同批次同颜色门窗)。
3.3甲方在国家重要节日(315、五一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协助乙方办促销活动。
3.4甲方有权制定德优特门窗产品的价格体系及市场统一销售价格;甲方可根据市场状况等相应调整价格体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进行价格调整以保证甲方德优特门窗产品在当地统一销售价格。
3.5甲方对乙方的销售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合作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提出相应赔偿。
  3.6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所需证明文件、展示样品布局、展示店面的装修方案及销售标准化模式等。
  3.7甲方在该销售区域内作大范围推广品牌宣传工作(如报纸广告、参加展示会、地区巡展等),应尽最大努力同时宣传乙方。
  3.8甲方负责为乙方培训销售人员、安装人员及售后服务人员。
3.9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对“德优特” 门窗的统一市场价格进行合理调整。
3.10原则上甲方及各办事处不再直接与乙方所在地区的家庭客户签订产品合同,并有义务将该地区的零售客户信息提供给乙方(通过甲方办事处所在地装饰公司或客户指定承包方签订的产品合同除外)。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乙方作为合作方,应具有一定的营销经验,对建筑装饰行业和建筑材料市场非常熟悉,有面积不少于 80 平方米的经营本产品的营业场所。 
  4.2乙方负责甲方“德优特”门窗产品在指定地区的具体销售工作,包括获取信息、量尺、签合同、收款、安装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工作的全过程。因此乙方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开展和执行上述销售工作的全过程,该人员必须接受甲方的有关技能培训,在经过甲方考核通过后上岗。
  4.3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德优特”门窗统一装潢标准对营业场所进行装饰,年终提单总额达 60 万,按每平米 300 元补助装修费用,第二年以抵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
  4.4原则上乙方不得将经营活动或促销活动超出授权的区域,特殊情况必须经得甲方授权同意。
  4.5乙方不得销售同类其它品牌门窗产品及仿冒甲方的德优特门窗产品。甲方一旦发现,立即取消乙方的经销资格并罚款    万元。
  4.6乙方在销售过程中需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市场统一销售价格,并按照甲方的书面价格变更通知及时调整“德优特”门窗产品的销售价格。
  4.7乙方在与甲方确认定单后,有权与顾客签订门窗购销合同。乙方将50%货款汇至甲方指定帐户后,甲方开始组织生产,发货前乙方将剩余50%货款付清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期限组织发货。
  4.8 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所有“德优特”门窗 产品的宣传推广活动;乙方自行制定的广告宣传计划、广告宣传内容及其它促销活动必须经甲方渠道管理部核准,以确保“ 德优特”门窗  品牌的整体形象。 
 4.9乙方指定物流服务商并承担物流费用,甲方代为发货。
 4.10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装工艺、技术规范。详见《德优特门窗安装规范》 
4.11乙方每年至少投入 2 万元作户外广告宣传,年终提单总额达到 60 万,由甲方承担 50% 费用,年终提单总额达 100 万或以上,甲方承担 70% 的费用,第二年以抵货款的形式返还给乙方。
4.12乙方有义务维护本产品品牌形象,坚决同假冒伪劣本产品的行为斗争,坚持诚信,守法经营。
第五条  经销商价格体系
5.1经销商供货价:按照2019年德优特门窗价格手册执行,安装工作由经销商自行完成,其他特殊要求价格另议。 
5.2工程客户按《工程销售管理办法》执行,另行签定。
第六条 销售任务
6.1任务指标:对新签订德优特门窗经销商协议的,第一个销售年度任务指标为_60_     _万;
6.2次年任务指标:完成年度最低任务指标,按上年实际销售额每年递增30%为经销商次年的任务指标。
6.3最低任务指标:德优特公司经销商年度进货额度的底线为当年任务指标的50%;乙方没有完成德优特公司规定的最低销售额,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七条   信誉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  2   万元;大写:(人民币:                 )。
本合同期限届满后,除按本合同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甲方应将信誉保证金无息返还给乙方。
第八条   样品门窗
乙方购买的样品门窗其价格均按《2019年德优特门窗渠道价格手册》     折优惠;仅限于经销商展厅展示;(年度接单总额达到 60 万,第二年以货款的形式按下每单10返还,有效期为壹年。)。
第九条   供货周期
协议生效、定单(包括颜色和图纸)确认及收到预付款后,常规颜色非异型窗且面积≤ 50 平方米的订单, 30天内生产完毕;常规颜色非异型窗且 >50 平方米<面积≤ 100 平方米的订单, 35  天生产完毕;超过100 平方米,从第  35 天起,分批次交货;生产周期的时间不包括长途运输的时间,其余特殊情况另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由于甲方的生产质量事故或生产周期延误等,导致经销商被客户索赔或罚款时,由此产生的损失额由甲方承担。但经销商有义务协助甲方尽可能减少损失额。
  10.2因乙方提供的客户信息、量尺、签合同、向客户收款、安装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出现失误导致客户索赔的,由乙方承担索赔额,由此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0.3双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协议,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0.4如乙方违反协议规定且不按照规定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提出相应赔偿;
  10.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所使用的安装材料进行抽检,发现偷工减料或使用劣质安装材料者,将视情节对经销商处以罚款或终止合作协议。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解除、续约
11.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
11.2 合同期限届满前 30 天内,双方可以协商续签合同或签署合同延期附件,否则,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其自动终止。本合同的终止并不免除违约方向守约方履行支付违约金和其他赔偿责任的义务。
11.3本合同附件,如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则以本合同附件相应内容为准,合同其他内容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保密规定
 甲、乙双方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漏、透露、披露因履行本合同双方获取的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等信息,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贰万元(¥2万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三条 文件提供
13.1 乙方应给甲方提供下列文件,其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盖有工商登记机关有效年检章及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盖有税务机关有效年检章及本单位公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1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3.2. 以上证件仅作为备案使用,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复印。
13.3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以上证件从事其他活动。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败诉方应承担胜诉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十五条  其他
15.1. 附件。本合同设有下列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2019年经销商管理手册》;    附件二:《2019年德优特门窗销售价格》;
  15.2.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